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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公积金首付的办理条件为: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的职工及其配偶;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所购新建商品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

阅读全文»2023-10-31

山东淄博: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 ,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新市民、青年人在淄博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支持新市 ...

阅读全文»2023-10-31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

通知提出,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原规定执行。 ...

阅读全文»2023-10-30

广西柳州: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消费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提出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 ...

阅读全文»2023-10-25

深圳住建局:提高无房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

10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缴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缓解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共计6条内容。 ...

阅读全文»2023-10-25

杭州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有关政策 ,名下无房执行首套房政策

职工家庭在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职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阅读全文»2023-10-25

安徽蚌埠:支持家庭公积金互通共享 ,人才购房最高给予8万元补贴

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支持家庭公积金互通共享。在蚌埠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 ...

阅读全文»2023-10-25

云南德宏州:公积金支持“立提立贷” 鼓励团购优惠买房

在德宏州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并完成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已缴纳契税额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补贴限额不超过2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为首套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完成商网签备案及取得 ...

阅读全文»2023-10-24

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认房不认贷”规定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24日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作出调整。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 ...

阅读全文»2023-10-24

山东滨州:单方缴存公积金首套最高额度50万元 ,夫妻双方最高60万元

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正常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调整后,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 ...

阅读全文»2023-10-23

安徽霍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本县累计缴满6个月的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提高到80万元。 ...

阅读全文»2023-10-23

江西新余:在市内名下无住房的按首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无住房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在新余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阅读全文»2023-10-21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

阅读全文»2023-10-20

安徽六安:租房家庭年公积金提取额提高至1.5万元

通知表示,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住房可在办证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支付金额,如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

阅读全文»2023-10-20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

阅读全文»2023-10-20

山西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单双方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均为80万

取消在贷款额度中核减提取金额。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因购买该套住房发生提取行为的,不在其申请的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提取金额。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缴存职工和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均为80万元。 ...

阅读全文»2023-10-20

贵州:2023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291.32亿元 ,同增5.78%

今年上半年,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归集291.32亿元,同比增长5.78%;个人提取232.31亿元,同比增长26.36%。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48.93亿元,同比增长23.87%。 ...

阅读全文»2023-10-19

安徽六安:租房家庭年公积金提取额提高至1.5万元

通知表示,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住房可在办证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支付金额,如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

阅读全文»2023-10-18

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

阅读全文»2023-10-18

河北保定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130万元

根据《办法》,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30%;首月还款额不超过已认定的家庭收入的50%。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

阅读全文»2023-10-17

南宁就规范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征求意见:损害缴存人权益的房企,可暂停其新开发项目审批

《通知》要求,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损害市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违规企业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根据相关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通知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在纠正违规行为前暂停其新开发项目或楼栋的建设开发审 ...

阅读全文»2023-10-17

徐州:恢复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额度测算采用余额倍数法,可贷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

阅读全文»2023-10-16

山东威海: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全额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政策优化后,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

阅读全文»2023-10-16

四川泸州:拟对公积金贷款实行 " 认贷不认房 " ,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 ...

阅读全文»2023-10-16

宁夏银川: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降低二次购房首付比例

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此外,借款申请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 ...

阅读全文»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