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山东淄博:8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的通知》(淄住发〔2023〕17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大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计算;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20倍计算”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

  观点网讯:7月10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淄博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35%。根据《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的通知》(淄住发〔2023〕17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大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计算;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20倍计算”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

  具体内容为,在职职工在淄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继续按照《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淄住发〔2023〕1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挂钩倍数为10,连续缴存满24个月及以上的挂钩倍数为15。最高贷款额度仍执行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80万元的政策。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