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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鼓励各县对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阶段性补贴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一定阶段对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阶段性补贴,支持鼓励恢复合理住房消费。同时,保山市还将积极组织房地产交易展示。2023年,销售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由市财政按照每户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观点网讯:11月14日,据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保山市发布《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涉及公积金、商品房团购等16项措施。

  通知提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一定阶段对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阶段性补贴,支持鼓励恢复合理住房消费。同时,保山市还将积极组织房地产交易展示。采取鼓励返乡置业、组团宣传等方式,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实行年度外拓展销计划,推出旅游优惠劵、看房购房补贴等促销套餐,努力引流目标客户到保山体验,加快外销步伐。2023年,销售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由市财政按照每户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制度优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支持购买自住住房“又取又贷”住房公积金,多渠道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消费。

  支持小地块开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一地一策”,精准确定供地方案的原则,合理确定小地块开发规模,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居住街坊、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等服务半径统筹配建城市级独立占地教育、养老、医疗、托幼等基础服务配套设施。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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