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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全款购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发布更新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比如,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自购房之日起满半年后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由两年放宽至五年,提取范围放宽至本人、配偶、子女以及本人与配偶双方的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观点网讯:11月7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举措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共6个部分、18条举措。

  其中,全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将优化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方式,放宽全款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比如,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自购房之日起满半年后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由两年放宽至五年,提取范围放宽至本人、配偶、子女以及本人与配偶双方的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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