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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发布更新时间:2025-11-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近日,《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明确自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旨在筑牢赣南历史文脉保护屏障,规范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推动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同发展。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办法是在2023年6月出台的《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通过系统评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规范程序修订完善而成。全文共27条,涵盖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历史建筑认定、保护措施、修缮和活化利用等七方面内容,形成历史建筑全链条保护管理体系。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与实操性,新增“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核心原则,同时明确已列入革命遗址保护名录、赣南客家围屋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其保护管理适用专门规定;系统界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新增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编制标准与批准程序;细化活化利用中附属设施添加的具体条件,拓宽国有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路径选择,为历史建筑“活起来”提供更灵活的政策支持。(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刘星元)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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