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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 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发布更新时间:2025-02-1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广州住宅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补贴工作指引已正式公布,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观点网讯:2月17日,据广州市住建局消息,广州住宅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补贴工作指引已正式公布,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申报条件如下:

  (一)使用登记年限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住宅老旧电梯)。

  (二)应为申报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

  (三)居民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四)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五)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六)纳入储备的项目,应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取得项目编码,并按照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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