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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至四市 新规3月1日起实施

发布更新时间:2025-02-0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四川省政府自3月1日起向成都、攀枝花、绵阳、眉山四市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旨在提升行政效率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此次改革依据《四川省授权和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管理办法》,四市将行使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权,并受托执行土地征收等审批权。此举标志着

  观点网讯:2月6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向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眉山市政府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新规将于3月1日起实施。此次放权旨在提升行政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系该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通知》,四市将获授权行使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权,同时受托行使土地征收审批、挂钩指标报征审批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审批权下放范围严格限定在省级权限内,国务院授权省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仍由省级行使。

  观点新媒体了解,此次改革基于2024年12月出台的《四川省授权和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管理办法》。该文件构建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收得回"的完整管理体系,明确授权程序与监管机制。省级部门将通过动态评估、年度考核等方式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此次放权标志着四川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四市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将承担探索省级审批权下放经验的任务,其改革成效或将为后续扩大试点范围提供实践依据。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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