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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7宗资产公开拍卖!

发布更新时间:2025-01-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项目供稿 手机阅览本文

  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国县开发区新区大道旁

  147宗资产公开拍卖公告

  受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 ”)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2月20日10:00开始在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对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国县开发区新区大道旁147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5JX07015254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会分时间分场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①标的1-标的80:2025年2月20日10:00开始,按标的顺序依次竞拍;

  ②标的81-标的147:2025年2月20日15:00开始,按标的顺序依次竞拍;

  注:竞买人准时参加自己所报名场次类别的拍卖会,超时将不予进场。请提前半小时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签到并领取竞买号牌;如本场次拍卖会未结束,下一场拍卖会顺延。

  2、本次拍卖标的为简装、空置状态(其中标的147为毛坯、空置状态;标的 51、54、111、114视野采光较好)。标的按现状交付,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到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委托人、拍卖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的相关文书以买受人名义签署,房屋亦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请各位竞买人注意自己名下房屋数量,可能因买受人名下房屋数量过多,导致过户税费增加。若有限购政策,则买受人需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要求,望各位竞买人知晓,竞买成交后过户过程中如不具备购买资格,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4、标的成交后的落户、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产交易中产生的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其他税费(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城区住房限购范围内的,竞买人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明确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过户过程中如不具备购买资格,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

  采取现场增价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7:00止;

  3、协助报名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5楼502询标室;

  4、协助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27日;2025年2月3日-19日;

  5、拍卖会时间:2025年2月20日10:00开始;

  6、拍卖会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拍卖机构: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毛先生 13033215588;

  ②委托方: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叶经理 19970176226 。

  七、报名事项

  1、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5年2月19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2、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2月19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竞买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买,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买保证金。

  4、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5楼502询标室办理;

  5、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房屋为现状转让,拍卖人和委托人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过户、欠费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标的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权属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标的成交后的落户、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产交易中产生的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其他税费(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买人须同一人,如竞买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买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本);

  3、参与拍卖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咨询电话

  1、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经理 19970176226;

  2、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7- 5308856;

  3、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毛先生 13033215588;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07。

  十、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2、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http://jxpmxh.com/home/index.php);

  3、微信公众号:赣州华悦。

  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网上报名

  一、初次参加网上竞买人

  1、注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竞买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2、完善竞买人基本信息: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

  3、网上报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取“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的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买租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4、保证金: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对应的项目,按生成的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进行转账,转账成功后进入系统点保证金的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二、已参加网上报名的竞买人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竞租人依据网上报名流程的第3至第4条进行网上报名。

  三、其他事项

  1、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入账,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以及非报名人账户转账。自然人应从其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出,公司法人应从同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2、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以上版本;浏览器请使用IE10、IE11,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中下载,并正确安装。

  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国县开发区新区大道旁

  147宗资产公开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方要求制定本拍卖须知。

  一、拍卖原则

  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相关名词定义:

  1、“拍卖人”系指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2、“委托人”系指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竞买人”系指报名参与竞买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

  4、“买受人”系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城区住房限购范围内的,竞买人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明确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过户过程中如不具备购买资格,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

  采取现场增价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7:00止;

  3、协助报名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5楼502询标室;

  4、协助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27日;2025年2月3日-19日;

  5、拍卖会时间:2025年2月20日10:00开始;

  6、拍卖会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4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六、报名和办理

  1、有意竞买者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拍卖公司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者,请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5楼502询标室办理;所需资料详见附件:《竞买人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2、竞买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买,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买保证金。

  3、有意竞买者自行报名须在2025年2月19日17:00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拍卖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4、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必须在2025年2月19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入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中。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或个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兴国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由竞买人自行选择。

  5、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竞买人必须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竞买保证金的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此项很重要,不同步将不能确认保证金已缴,导致不能确认竞买报价资格)。

  七、竞买资格确认

  拍卖公司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供的已缴纳保证金的合格人员名单,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方能取得最终竞买报价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报名未成功的;

  (3)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4)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拍卖会程序

  1、有意竞买者按程序报名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于拍卖会开始时间前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有效的授权手续)签到,并领取竞买号牌。

  2、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也可口头报价,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师当前加价幅度,口头报价经拍卖师确认后,方为有效报价。当拍卖师宣布场上最高应价三次后,无人继续加价的,由拍卖师以落槌方式或其他约定方式确定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3、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现场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4、竞买人在现场报价过程中发生报价争议,以拍卖师现场确认为准。

  九、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分中心收到委托人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表(未竞得人)》,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分中心收到委托人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表(竞得人)》,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3、如果竞买人或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则不予退还,违约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优先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收取,并作为举行下一次拍卖会的费用支出。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人违约责任。

  十、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成交价款支付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价款转至委托人指定帐户

  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 名: 兴国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 2860000103010001920

  开户行: 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十二、本次拍卖交易费用

  1、产权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须向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成交金额1.39%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标准×0.95×0.5执行)。该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分中心指定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如下:

  ①户名:兴国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中心

  账号:797900324600992

  开户行名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兴国支行

  ②户名:兴国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中心

  账号:2860000103100000639

  开户行名称: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

  ③户名:兴国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中心

  账号:14006101049200009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县支行

  2、拍卖佣金

  买受人须按成交价的0.08%向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该费用在拍卖成交当日内汇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需自行承担上述两项费用,在竞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十三、拍卖标的物的保管与交付

  1、标的物在交接前由委托人负责保管。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负责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买受人履约签订相关文书并付清全部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标的成交后的落户、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产交易中产生的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其他税费(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委托单位提供的《转让合同》范本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竞得者与委托单位之间的签订的《转让合同》确定条款为准。

  十五、其它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现场审验拍卖标的具体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如果违约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3、拍卖人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竞买人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竞买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须提供的资料。

  2、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初次参加网上竞买的竞买人另须提供本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网络注册使用)。

  注:竞买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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