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拟同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7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6号)文件精神,经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实地核验工作小组现场核验等程序,拟同意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兴康教育体育培训中心校外培训机构(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疑议,可来人来电向区教科体局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10号,联系电话:0797-6646219。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拟同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一览表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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