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8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月28日发布通知,优化人才购房政策。根据新政策,与海口市工商登记注册单位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也将享受同等待遇。
对于海南省户籍的人才以及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他们在出售家庭成员在海口市拥有的商品住房后,1年内可在海口市换购1套商品住房。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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