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如下▼▼▼关于确定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赣市公积金字〔2022〕11号
各分中心、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确定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12%执行。
二、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1.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2980元和551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2.最低缴存基数根据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1610元和1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三、执行时间
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1.今年发放的2021年度奖励性补贴及补发增资部分纳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每年度只能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
3.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公积金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我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
赣州即将新增一家上市公司!(2022-08-18 03:07:45) 世界首条!刚刚,“红轨”在赣州建成!(2022-08-09 09:52:25) 安远:建议适当调低商品房开发用土地的供给!(2022-08-09 03:55:05) 7月上半月三四线城市房价监测数据出炉!快看看赣州的房价如何了(2022-07-22 08:30:46) 赣县区人才大厦综合体招商(2022-08-06 08:51:58) 最新发布!事关赣州全市高层建筑!(2022-08-09 11:02:15) 2022年首列中欧班列冷链专列启程!赣州生鲜产品搭上火车出国!(2022-08-06 08:57:48) 江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赣州成立(2022-08-08 08:40:36) 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08-09 08:38:07) 巴适巴士上线!首批格力钛新能源家居公交车亮相南康!(2022-07-26 02:3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