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表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买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价款),最高不超过4万元。本次购房补贴可与已实行的其他补贴如人才购房补贴和大学生购房补贴等叠加享受。 ...
阅读全文»2023-12-06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继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 ...
阅读全文»2023-11-28
据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11月21日消息,从江县印发《从江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 ...
阅读全文»2023-11-22
关于抓紧时间申请契税补贴的通知 ...
阅读全文»2023-11-2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套;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拆迁安置户由广安经开区财政补贴8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万的补贴。对地 ...
阅读全文»2023-11-21
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支持S基金(股权转受让基金)市场创新发展,引入国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组建S基金相关协会或研究机构。 ...
阅读全文»2023-11-21
在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实行“既贷又提”公积金政策,对购买共青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预提住房公积金,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合同备案后支付购房首付款。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 ...
阅读全文»2023-11-17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一定阶段对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阶段性补贴,支持鼓励恢复合理住房消费。同时,保山市还将积极组织房地产交易展示。2023年,销售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由市财政按照每户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
阅读全文»2023-11-15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管理。延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户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低租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引进人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等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价监部 ...
阅读全文»2023-11-15
对南城县户籍居民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之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购房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住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本县 ...
阅读全文»2023-11-13
关于契税补贴的通知 ...
阅读全文»2023-11-11
执行时间及对象是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北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11
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A类人才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800万元。2.B类人才120万元;C类人才90万元;D类人才60万元;E类人才50万元;F类人才25万元;G类人才10万元。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
阅读全文»2023-11-10
措施还提到,对于开发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开发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并将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 ...
阅读全文»2023-11-10
已享受临沂市中心城区改善性购房契税奖励的(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9日期间,对出售二手住房后,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购商品住房的,按新购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实际缴纳契税80%的比例给予奖励),不再享受本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10
根据《实施意见》,对非本县户籍、在宝应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外来人员,在购买75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10万元购房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09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须在30日内进行合同备案,逾期未办理的不享受相应补贴。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按已缴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09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通知,出台14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将加大对省级白名单房企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努力满足白名单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通知还 ...
阅读全文»2023-11-08
就购房补贴而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购房自住的,可享受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可享受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07
在大力支持团购方面,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宜宾市主城区同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 ...
阅读全文»2023-11-06
在马鞍山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可获得购房补贴,贴标准为商品住房合同价款或存量房核价单核定价值1%。其中,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合同在备案机构的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存量房买 ...
阅读全文»2023-11-03
金华市区再次优化调整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标准给予补贴,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住宅不再列入补贴范围。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提交,申领截止时间后续将出台具体 ...
阅读全文»2023-11-01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济应届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将 ...
阅读全文»2023-11-01
试点购房落户政策。在莲都区试点实施购房落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可提供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
阅读全文»2023-10-31
意见稿提出鼓励住房消费,2024年3月31日之前,在宜宾市主城区范围内(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如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预售申报价格跌幅范围。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让利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给予表 ...
阅读全文»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