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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首付款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梧州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住

  观点网讯:12月14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梧州市近日发布《梧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文件显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梧州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实施购买新建非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梧州城区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同时,梧州市还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梧州城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梧州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或拥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在梧商业银行均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梧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结清再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5万元。

  优化商品房车位预售审批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在满足规划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地下车库分期分区申请预售。

  文件还要求,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简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加快“带押过户”办理,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加大带押过户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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