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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武鸣:继续实施购房补贴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继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

  观点网讯:11月28日消息,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住建、发改、教育、财政、自然资源、金融办、税务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武鸣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出台13项有利举措,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武鸣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武鸣区将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在武鸣区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继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武鸣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邕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优化购房入学模式。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公寓)类物业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者在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可以排队入学。

  《通知》就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阶段性缓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落实土地款缴纳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等措施做了详细安排,市民可登录武鸣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此外,还有支持和鼓励在邕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武鸣区还加快新出让地块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明确新出让地块周边道路建设计划。加大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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