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江西萍乡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实行“既提又贷”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发布更新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江西萍乡市自2024年10月1日起取消公积金提取额度占用贷款额度规定,实施“既提又贷”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减轻职工购房压力。此举响应国家住房政策,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观点网讯:9月23日,江西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消公积金提取额度占用贷款额度的规定,继续执行“既提又贷”的政策。这一政策调整将为缴存职工在萍乡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提供更大的便利。

  根据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缴存职工在办理购房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既提又贷”。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享受“既提又贷”政策时,购房提取业务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申请办理。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减轻职工购房的经济压力。

  此次政策调整是江西萍乡市响应国家住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取消提取额度占用贷款额度的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灵活性,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将对萍乡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有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