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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图书馆发布重要提醒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图书馆 手机阅览本文

  关于不定期清理占位及滞留物品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读者:

  随着暑期到来,图书馆“占座”现象屡禁不止,“占而不坐”等行为已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破坏了图书馆文明健康的公共秩序,影响了读者正常阅览和本馆服务效能。为加强图书馆公共资源管理,减少占座、占柜等资源占用现象,维护每一位读者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资源的权益。现就不定期清理占座及滞留物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天清理馆内滞留物品,请当日带走个人物品

  每日闭馆(晚上21:30)后,将对阅览区、自修区、存包柜等馆内公共空间滞留物品进行全面清理(部分阅览室12:00和17:30定期清理,详见阅览室开放时间),清理的占位、滞留物品,各阅览室的将统一暂存在阅览室服务台或阅览桌上,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将集中暂存在图书馆一楼自助存包区靠墙失物招领柜,请大家及时自行认领。属于馆藏书刊的,将统一回收上架。

  2.定期清理未被认领的“无主物品”

  对于个人图书、水杯、雨伞、收纳包等普通物品超过14天仍未领取的、电子类产品超过30天仍未领取的滞留物品,不再提供暂存及认领服务,将被视为无主遗弃物品处理。

  3.常态化开展占座清理工作

  馆内阅览座位实行一人一座,不得使用馆内图书或个人物品等形式占座留座,请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短时离座的,座位将保留30分钟,用餐时段11:30-13:00、17:30-19:00保留60分钟;离座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本馆工作人员将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将座位释放给其他读者使用。因占座而造成个人物品遗失,责任由占座者自行承担。

  4.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请大家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其他物品如有需要可临时存放于自助存包柜。因个人保管不善,出现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文明阅读,人人有责。我们需要读者朋友们共同做文明阅读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自觉做到不占座,“物随人走,人离位清”,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阅览环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特别提示:

  1.读者滞留馆内物品丢失、被冒领等情形,本馆恕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冒领或侵占遗失物品的,一经核实,将报相关部门处理!

  3.本通知解释权归赣州市图书馆所有。

  4.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馆内工作人员或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进行反馈。

  赣州市图书馆

  2024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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