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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充电 满电回家!赣州市安委办发出倡议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应急管理 手机阅览本文

  “安全充电 满电回家”行动倡议书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我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不当的充电和停放方式也带来了安全隐患。近年来因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事故比比皆是,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现象在部分居民小区内依然屡禁不止,给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切实开展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电设施建设我先行。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建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普惠性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和消防设施,实现今年年内“应装尽装”,让员工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要大力推动居民住宅小区在小区内外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减少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

  二、“满电回家”我带头。广大居民朋友,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相关要求,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共用楼道、电梯前室、住房室内停放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单元门厅、楼梯过道及住房室内,不占用疏散通道,不占用消防通道;能在单位或企业充电的,做到充好电“满电回家”。

  三、安全充电我宣传。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向身边家人朋友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引导家人、亲朋在公共充电桩充电;要自觉配合社区、物业等单位对“飞线充电”的清理,着力形成“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的良好氛围。

  四、违规行为我监督。广大居民朋友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发现身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主动向公安、消防等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领航员”“示范员”“宣传员”和“监督员”,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安全、幸福的居住环境。

  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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