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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共建!赣州中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开启合作新篇章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0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实现审判机关和专业院校的良性互动,推进法律教学与司法实务互促共赢,7月5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商共建红色司法教学实践研究基地。

  为实现审判机关和专业院校的良性互动,推进法律教学与司法实务互促共赢,7月5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商共建红色司法教学实践研究基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苗鸣宇,赣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定强,赣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等法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表示

  赣州是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是毛泽东思想主要发祥地和苏区精神主要发源地,亦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赣州法院在弘扬苏区司法传统、开展红色司法教学实践等方面颇具优势。

  希望通过开展红色法制史史料发掘、田野调查、课程教学、课题申报、学术研究等方式,深化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司法实践等方面的合作,为双方人才交流和融合提供平台,为学术能力、司法能力、实践能力提升提供重要支撑。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是久负盛名的高等学府,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拥有学术界领先和独一无二的文献资源,以及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学科结构最完整、综合实力最强的学术期刊群,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

  希望能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红色司法领域、弘扬新时代“寻乌经验”领域、审判工作与研究领域以及实践育人领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务实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签约,是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与华东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之后的又一次院校合作。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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