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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对南京世茂采取出具警示函政监管措施

发布更新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上海世茂子公司南京世茂因未按规定提供信息配合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要求加强法规学习,公司承诺加强合规意识,不影响日常运营,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观点网讯:6月24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南京世茂作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在抵押资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世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此举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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