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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推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放宽缴存提取条件实施“认房不认贷”

发布更新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荆州实施公积金“新十条”,放宽缴存提取限制,支持购房首付,认房不认贷,便民利企,促进城镇化及房市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4月10日,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十条”,旨在推动就地城镇化并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包括放宽公积金缴存限制、提取条件,优化服务网点,并设立专门柜台,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其中,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放宽“商转公”条件、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等,均为重要举措。

  此次调整,荆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支持在行政区划内购买商品房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此外,政策还全面放开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及缴存地限制,并放宽“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允许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荆州还放宽了下岗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并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功能。同时,荆州城区合作银行网点内设立的公积金业务办理柜台,以及延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期限,均表明了荆州市在公积金管理服务上的便民利企导向。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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