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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房企宣告破产!名下资产被拍卖!速看!

发布更新时间:2023-05-1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综合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香格里拉一套住宅(17#-102)的房产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房屋总建筑面积271.42㎡。

  近日,某拍卖平台上公示了赣州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香格里拉一套住宅(17#-102)的房产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于5月27日10时即将拍卖,起拍价177.943万元,房屋总建筑面积271.42㎡。

  房屋建筑物位于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东侧为化学研究院旧址、南侧为道路辅路、西侧为道路辅路、北侧为金鑫大道。住宅为联排别墅中间套,外墙真石漆粉刷,入户防盗门,室内为毛坯,整体通风采光较好。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为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曾开发【香格里拉】楼盘,占地面积约12.1万㎡,建筑面积约18万㎡,容积率仅为1.294,由237栋别墅及6栋纯板式电梯洋房组成。

  原文如下:

  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 2023 年5月27日 10 时至 2023 年5月28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处置单位: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瑞金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根据本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5 条 6 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资产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管理人和服务机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但是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服务机构不作产权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出让金、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税费),由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等费用问题由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有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 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位于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香格里拉一套住宅(17#-102)的房屋建筑物。(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该报告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交付为准。)

  起拍价及保证金:起拍价为177.943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次。

  1. 房屋建筑物

  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香格里拉一套住宅(17#-102)的房产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房屋总建筑面积271.42㎡。

  房屋建筑物位于象湖镇金鑫大道中段南侧,东侧为化学研究院旧址、南侧为道路辅路、西侧为道路辅路、北侧为金鑫大道。住宅为联排别墅中间套,外墙真石漆粉刷,入户防盗门,室内为毛坯,整体通风采光较好。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为瑞金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详见评估报告,以现状交付。

  特别提醒:

  1、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3、此次相关标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竞拍前应自行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和服务机构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4、标的物成交后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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