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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二套转首套”可享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更新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专项扣除,与“认房不认贷”政策呼应,稳定楼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最高可享20年每年1.2万元税前扣除,减轻负担,引发广泛关注。

  观点网讯: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明确答复,“二套转首套”满足条件可享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此举与中国近年“认房不认贷”政策相呼应,旨在稳定楼市。

  该政策对部分购房者尤其是受益于二套房贷利率变首套的购房者。若符合条件,他们最高可连续20年每年享受1.2万元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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