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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布城中村改造条例 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东莞市公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观点网讯:4月1日,东莞市正式公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由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4月1日公布。

  该条例的出台旨在满足公共利益需求,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条例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划定并公布。

  条例强调城中村改造应增进公共利益,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品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及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等目标。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优先、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产城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审定相关重大事项。

  条例还规定了城中村改造的资金平衡方案、优惠政策、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改造项目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改造计划制定等内容。特别指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相关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条例还涉及改造项目的启动、补偿安置、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第三方服务采购、补偿方案公示及听证会组织等内容。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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