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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布购房补贴新政 3月28日起施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义乌市发布购房支持政策,首次置业者和多孩家庭可获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高品质居住需求。

  观点网讯:3月28日,义乌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且预(现)售备案总价不超过350万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000元/㎡补贴。

  2.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

  “住有所居”首次置业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每套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根据补贴额度,先购先得,用完即止。

  3.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的,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4.鼓励国有企业开展“集聚权益换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房”“以旧换新”等活动。

  5.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义亭镇、大陈镇、赤岸镇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商品住房所在镇学校排序入学。

  6.加大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的支持力度,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可用于购买本地取得预售许可且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住混合垂直商品房)。

  7.适应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对建筑结构、消防安防、规划设计等进行优化调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

  8.培育和发展保障性住房,鼓励企业收购或自持转化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由建设局、自规局、卫健局、教育局、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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