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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

发布更新时间:2024-09-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意见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其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观点网讯:9月16日消息,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意见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其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此外,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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