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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平田片中心小学即将扩建!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南康区 手机阅览本文

  关于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

  报来《关于审批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切实改善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办学规模不足的现状,依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2]214号),同意建设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201-360703-04-01-888602)。项目单位为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康区唐江镇平田片中心小学。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为10724.90㎡,新建1栋教学楼4900㎡,运动场7372.23㎡;配套建设大门、围墙、道路、绿化、排水沟、挡土墙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49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00㎡,容积率为0.46。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容纳6个年级24个教学班,每班45人,提供学位1080个。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年,即2024年2月至2026年1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教育强国中央专项资金和2023年教育费附加资金。

  六、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新增用地不动产登记证、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八、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绿色建筑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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