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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不良、无力支付房款,赣州3人购房合同被撤销!

发布更新时间:2023-10-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征信不良、无力支付房款,赣州3人购房合同被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2023-19期)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管理,防止购房人投机炒房行为,现对买卖双方提出申请撤销合同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自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

  若对下列《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来电、来信、来访地址: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大楼405、407室),联系电话:2531739。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红小豆

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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