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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和人才住房优惠可以共享吗?

发布更新时间:2023-10-0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红 手机阅览本文

  赣州市中心城区第六批次

  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分配

  已于10月7日启动申请

  并且赣州公积金

  “商转公”政策也正式执行啦

  这不

  有许多网友来咨询

  人才住房相关问题啦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人才住房相关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

  01 商转公时能否享受公积金人才优惠?

  对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如下

  依据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目前个贷率系数为7,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E类人才在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可按计算可贷额的1.5倍确定贷款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02 星洲萃苑人才住房何时交付?

  对此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回复如下

  经与星洲翠苑人才住房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赣州城投集团核实,星洲萃苑一期于9月20日完成消防验收,现正在进行规划验收,因项目一期涉及人才服务配套功能调整,导致规划验收进度滞后。赣州城投正在积极跟进协调验收工作,根据现场工作进度,在满足交付条件后第一时间通知交付。

  03 建议调整人才政策减轻压力

  对此

  赣州市住房服务中心

  回复如下

  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为:“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和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即人才购买商品房后就不在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范围。但考虑到人才购买商品房后,不能立即交付入住,为了方便人才,需购房的人才可以申请过渡,但因已购房人才不在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内,所以房屋租金应按市场租金缴纳且不享受受益财政补贴。

  人才公租房市场租金,是运营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小区房屋进行市场租金评估,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现状,参考所在区域房地产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形成。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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