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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于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婚姻关系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自2023年9月11日起,于都县在不动产登记时(增量房)原则上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不再收取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婚姻登记证明材料,目前共办理229例业务。

  “太好了,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婚姻登记证明材料,省事多了。”近日,在于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李先生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自2023年9月11日起,于都县在不动产登记时(增量房)原则上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不再收取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婚姻登记证明材料,目前共办理229例业务。

  据悉,在新规实施之前,群众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材料,部分群众因婚姻证明材料遗失或其它原因无法提供,需要到多个部门去查询、补办婚姻证明材料,耗时费力。新规实施后将极大地减少群众的“跑腿”烦恼,为群众带来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权利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买卖合同对不动产进行确权登记。权利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时,就应明确权利人及共有情况,并如实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以维护权益、防范不动产纠纷和交易风险。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将不再收取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婚姻登记证明材料。”于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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