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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协:年内浦口区购房可获购房款1%补助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

  观点网讯:9月10日,据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官微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和引导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在南京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补助。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消息称,补助范围包括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可申请购房补助。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

  此外,期间出售浦口区自有商品住房并在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款0.5%的补助。

  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

  人才类购房补助标准就高不重叠,且不重复享受上述第1和第2条款补助。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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