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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不断!2023上半年赣州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楼市!

发布更新时间:2023-07-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2023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背后蕴含的利好信号愈发强烈。在这半年里,赣州又出台了哪些政策利好?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2023年上半年已收官,进入7月,下半年正式开启。

  2023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背后蕴含的利好信号愈发强烈。在这半年里,赣州又出台了哪些政策利好?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1月——

  关于调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系数的通知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个贷率已连续三个月在85%-90%(含)之间,启动三级预警响应,并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和《关于确定“两个办法”中有关业务政策的通知》(赣市公积金字[2021]8 号)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1月1日起受理的贷款,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计算公式中的个贷率系数调整为7。


  中心城区三区购房契税补贴延续、已停实行限购政策

  据悉,2022年6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购房50%的契税补贴。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进一步提振房地产消费信心,激发房地产消费潜能,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政府已同意将中心城区享受契税补贴的购房时限由2022年12月31日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因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延长购房契税补贴工作由章贡区、赣州市经开区、赣州市蓉江新区按属地原则分别落实。


  赣州市2023年“新春返乡季 购房圆梦时” 房地产促销活动隆重开启!

  全市各县(市、区)都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促销活动方案,其中兴国县、瑞金市、大余县、宁都县等地筹备举办线下房展会。中心城区22个楼盘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新春返乡置业客户,满足客户购房需求。参加活动的房地产项目根据楼盘情况制定了众多促销优惠政策,如返乡礼、来访礼、参与礼、抽奖礼,部分楼盘优惠力度更大,设有更大的折扣优惠、一口价特价房、送人防车位等促销活动措施,促进春节期间的市场消费。


  ——3月——

  赣州经开区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

  1.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且符合条件的(仅限个人购买),均可享受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

  2.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购买二手房的,以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司法拍卖的,以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成交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


  “三孩家庭”租房有优惠!

  一、提取额度 依法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每年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所在地现行上限标准的3倍,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租房资金。 二、申请资料 1.提取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 2.提取人的银行存折(卡); 3.申请人告知承诺书及部门核查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不动产权证明; 4.依法生育三孩的《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三、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现全市统一!

  一、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再对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和各县(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各县(市)缴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与中心城区一致。

  二、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大修住房以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为准,翻建、建造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是2023年4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赣州公积金首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一、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70万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二、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大修住房以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为准,翻建、建造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是2023年4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官方发布!个人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

  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30BP,自公告次日起执行。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4月——

  延续章贡区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延续章贡区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探索在章贡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采取房票优惠补助,进一步刺激全区房地产存量房销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5月1日起,赣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自愿为原则,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签订《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缴存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港澳台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参照本办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月1日执行,4.0%利率!事关赣州最新房贷利率!

  2023年03月3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发布:自公告次日起,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30BP。


  ——5月——

  赣县区出台“硬核”措施,大力提振住房消费!

  大力提振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实施好契税补贴政策,对首次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2022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不含二手房)的补税50%。商品住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落实支持居民一年内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对“霸王条款”说“不”!赣州整治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将紧密结合“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积极融入新业态,针对医疗美容、网约车出行、物业服务、经营性培训服务、餐饮住宿和摄影服务等行业中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及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赣州崇义县房票政策出台!

  近日,《崇义县2023年棚改攻坚行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内容:本次征地范围征收安置补偿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二者选其一。值得注意的是,里面明确提到了本次棚改货币安置以房票形式发放,被征收人可以持房票在崇义县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在售商品房的市场化安置,这对当地的一手新房市场将是极大利好。


  赣州各地陆续成功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

  6月9日起,江西省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赣州经开区、南康、赣县、会昌、龙南、上犹、兴国、定南等地陆续开启“带押过户”新模式。

  “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经买卖双方与相关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后,不再要求卖方先行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赣州深圳开启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

  5月16日,赣深两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签署《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开启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

  据了解,“跨城通办”业务办理范围是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相关业务。业务采取“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企业群众在异地即可通过两地在线申办平台申请办理另一座城市的登记业务,通过“网上申请、属地审核、网上缴费、EMS寄送”等方式,实现办理业务“零跑动”。


  关于赣州经开区契税补贴的通知

  自2023年5月4日起,凡是2022年6月-12月在经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仅限住宅)的业主,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尾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税率说明、身份证明(未婚: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及未成年小孩户口本原件、离婚: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及未成年小孩户口本原件)、银行卡,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我区行政审批中心契税窗口完成缴纳契税,即可享受契税补贴。


  赣州、临沂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跨城合作

  5月24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赴山东省临沂市考察学习不动产登记先进做法和经验,并与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签订了《不动产登记“两地通办”战略合作协议》,两地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这是近期继赣州市与深圳市签订两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之后,持续践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的又一项新成果。


  ——6月——

  2023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增储备土地21440亩!

  2023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增储备土地21440亩,现已完成储备土地2304.91亩;2023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8608亩,现已供应土地66宗4380亩,保障了方特二期、赣州市人防疏散基地、赣州航空服务中心、赣州应用科技职业学院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化!

  一、办理了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6个月。即夫妻双方在近6个月内办理了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3个月调整为12个月。即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结清的时间为准,12个月以内有效。

  三、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即租房提取的,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储存余额支付上一季度房租。

  四、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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