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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首例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落地

发布更新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5月18日,市民李先生在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完成了二手转移登记,出售了自有住房,这是会昌县首例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标志着这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在会昌正式落地实施。

  5月18日,市民李先生在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完成了二手转移登记,出售了自有住房,这是会昌县首例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标志着这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在会昌正式落地实施。

  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前,对于企业和群众来说,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需先筹集资金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再办理不动产转移、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后,可以大大节省二手房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精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银行及相关部门加强了业务沟通与流程探索,共同推进会昌县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落地。截至目前会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工商银行会昌支行、江西银行会昌支行、建设银行会昌支行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建立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联动机制。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各银行机构的业务协同,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全面实现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让二手房交易不再有“押”力。

  “带押过户”

  一、什么是不动产“带押过户”?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二、所有二手房都可以“带押过户”吗?不动产“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的情况。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

  三、不动产“带押过户”办理模式有哪几种?

  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模式三: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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