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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开园

发布更新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开园仪式暨2023年赣州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缅怀活动在大余举行。

  清明雨纷纷,鲜花祭英魂。为纪念和缅怀对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和人类健康作出贡献的遗体和器官捐献者,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动员,4月3日,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开园仪式暨2023年赣州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缅怀活动在大余举行。

  该活动以“生命·遇见”为主题,由赣州市红十字会、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民政局主办。据了解,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在大余、会昌两县分别建设了东部园区和西部园区,两园区占地约5300平方米,总投资约35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纪念广场、纪念碑、名录墙、红十字文化墙、墓位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是让捐献者安息、广大群众追思和礼赞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场所。纪念园内,鲜花簇拥、翠柏含肃,纪念碑上镌刻着每一位捐献者的名字,他们的人生已经谢幕,又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延续。纪念碑前,全体人员深深鞠躬、献花、默哀致敬。每年清明节前后,市红十字会都会举办庄严的纪念追思活动,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和思念。

  纪念园的落成,不仅为捐献者树立了一座无言丰碑,更是传播红十字精神的宣传阵地,对弘扬捐献者的奉献精神,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聚焦社会正能量,引领时代新风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统计,市红十字会自2009年开展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工作以来,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累计2.6万余人,实现器官捐献360例,遗体捐献57例,角膜捐献131对,组织捐献3例,挽救了上千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帮助了数百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捐献者们以不凡的善举、用生命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活动中,捐献者家属代表讲述了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感人故事;移植医院代表介绍了我省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现状和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心得;赣南医学院学生代表朗诵诗歌《生命的礼物》,向无私奉献的遗体器官捐献者们致敬;志愿者进行集体宣誓,表达对遗体和器官捐献这一大爱事业最坚定地支持。

  遗体捐献科普知识

  ■遗体捐献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自愿表示捐献其遗体用于医学、体育的科研、教学事业,或者自愿表示捐献其遗体中的器官、组织用于临床移植。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可以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共同表达捐献意愿。

  ■捐献意义 遗体捐献是一项惠及千万人生命健康的社会公益事业。遗体及其器官、组织像金子般珍贵,是医学教学、医学科研和临床移植治疗的重要材料,是宝贵的生命资源,是成千上万等待通过器官或组织移植,延续生命或重获健康的濒危患者和重症患者的急切期盼。一对捐献的眼角膜组织,可以使6至8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人们身后捐献的肝脏、肾脏等可供移植的器官可以让许多急需的患者重获健康,生命得以延续。

  ■捐献流程 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诊地的红十字会登记身后进行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的意愿,按要求填写捐献申请表,确定捐献执行人。当完成登记的捐献志愿者达到待捐状态时,捐献执行人及时通知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确认捐献意愿,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通知遗体及器官、组织接受单位实现捐献。(记者刘水莲 通讯员谢瑶 叶相发)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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