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赣深两地税务部门签订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

发布更新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8月2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在深圳举行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协议签订仪式。深圳市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和赣州市税务局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出席。

  8月2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在深圳举行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协议签订仪式。深圳市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和赣州市税务局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出席。

  据悉,本次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赣深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要求的具体举措。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特区+老区”跨省区域合作的部署要求,赣州市税务局主动对接深圳市税务局,共同探索对口合作新路径,开启了赣深税务部门结对共建的新篇章。

  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签订后,赣深税务部门将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重要抓手,在党建联学共建、政策帮扶支持、征管改革协作、干部培训交流等四个方面加大合作力度,推进协同发展。通过党建资源共享、支部结对共建、干部互动培训等方式加强双方工作交流,促进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与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的有机融合;发挥深圳税务大数据管理优势,加大赣州市“1+5+N”产业发展优势分析,做优产业强链、补链举措,支持做好产业招商工作,特别在做好深圳大湾区产业内地转移方面争取更大作为;借鉴深圳税务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搭建税收业务交流互动平台,探索稽查办案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稽查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稽查”建设;通过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促进两地税务干部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业务互学、作风互鉴。目前赣州市税务局已选派2名基层税务干部前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跟班学习。(陈煜林 黄旭丽)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