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会昌购房消费补贴正式施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5月28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发展,《会昌县进一步推进城市发展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发展,会昌县最近出台购房新政,

  一起来看看!

  正在筹备买房的或计划买房的朋友

  请务必要耐心看完!

  (建议收藏划重点)

  补贴期限

  2022年5月28日——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为准)

  5月28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发展,《会昌县进一步推进城市发展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

  补贴措施

  购买我县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的个人,含住宅、商业、办公、车库、车位,不含二手房。

  1、人才群体消费补贴

  【各单位、企业正式录用(含聘用)工作满一年以上(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全日制专科学历 200元/㎡

  全日制本科学历 3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400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500元/㎡

  2、进城务工消费补贴 200元/㎡

  (农村户口+我县中心城区务工合同满三个月以上)

  3、政策内生育三孩消费补贴 300元/㎡

  (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孩)

  4、主动退出保障房消费补贴 300元/㎡

  (2022年5月28日起主动退出)

  5、先进个人消费补贴

  (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得以下奖项)

  县处级荣誉 200元/㎡

  市厅级荣誉 300元/㎡

  省部级荣誉 400元/㎡

  国家级荣誉 500元/㎡

  6、非住宅消费补贴(商业、办公、车库、车位)

  所缴纳契税在6万元以内的全部实施消费补贴,超过6万元的按6万元实施消费补贴

  其他配套措施

  7、鼓励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

  8、贷款上给予支持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到20%。

  对购房改善性自住商品房,已结清贷款的,首付比例按首套房执行;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下调到规定的最低标准,并按照规定在利率方面给予优惠。

  9、加快完善县城行政规划区配套设施

  10、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11、加强违停车辆管理、占道经营管理

  12、鼓励在县城购房入学

  13、由政府新建的住房项目,试行政府回购商品住宅

  补助申请程序

  申请消费补贴的购房人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足额缴纳契税后,向县住建局提出消费补贴申请。申请资料详见附件表格,表格在各开发项目售楼处领取。

  申请消费补贴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消费补贴权利。

  相关工作要求

  消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操作流程,严格审核,切实履行职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消费补贴资金的,按规定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开发企业参与弄虚作假的,对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自文件印发之日前30天至补助政策实行期间申请退房的,退房人夫妻双方及该套房屋购买人不得享受补贴政策;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购房人退房的,购房人必须足额退还补贴资金,持退还申领的消费补贴资金证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每套商品房购买人及共有人同时符合多项措施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补贴措施,且不与房屋征收购房补助同时享受。

  本《措施》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与上级新出台的有关政策冲突,则以上级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