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赣州市出台相关意见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共同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发布更新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共同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

  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共同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将深化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合力打击涉医保基金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重大案件查办会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等,进一步协同规范诊疗行为,助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共同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促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近年来,我市医保基金监管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医保基金领域和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但实践中,违法行为人手段隐蔽、钻政策“漏洞”,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采取违规诊疗、挂床住院、虚开药品等方式骗保,导致国家医保基金被蚕食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根据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审计局监督协作平台移送的线索,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分析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原因,征求意见,达成共识,推动形成《关于建立共同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

  据悉,该意见坚持立足职能与服务大局、依法监督与协同共治、目标导向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同履职,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对涉违规诊疗及医保基金的疑难复杂案件,根据卫健、医保部门商请,可提前参与案件会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依法办案。据了解,这对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及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积极作用,特别是对如何从法律上区分部门职责、罪与非罪等问题,既要防止越职管辖、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又要防止重复管辖、扩大打击面,提供常态化交流平台和实务参考。(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朱仕栋 刘辉)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