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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展科研创新平台三年行动

发布更新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科研创新平台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近日,《赣州市科研创新平台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我市将加强科研创新平台管理,提升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帮扶作用,形成功能层次明确、布局结构合理、创新链条全面、管理运行科学、协同创新高效、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加速打造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到2024年,新增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20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100个。

  据悉,科研创新平台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和保障。行动计划明确,我市将从构建平台建设空间新格局、明确平台发展功能新定位等方面优化科研创新平台布局;从高水平创建一批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全面提升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覆盖率、优化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大力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提升科研创新平台能力;从强化科研创新平台金融支撑、加强科研创新平台文化建设、深化科研创新平台体制改革等方面营造科研创新平台生态;从提升科研创新平台运行效率、拓展科研创新平台运行模式、强化高端科研人才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升科研创新平台绩效。

  根据今年2月印发的《赣州市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我市将对新获批组建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组建的省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组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行动计划提出,我市将实施科研创新平台金融服务提升行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投资特点的投决机制、激励机制、容错机制,支持发展各类创投基金。与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联合“资金池”,促进和吸引中科院系统先进成果和项目落地赣州。建立创新平台动态评价和择优支持机制,每年定期对获批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省、市级上述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运行状况较差、绩效考核落后的科研创新平台,将核减经费支持,并公开通报。(记者廖福玲 实习生吕微 通讯员彭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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