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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推出一系列稳定粮食生产的奖补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2-02-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区农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春耕备耕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我区为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新推出了一系列稳定粮食生产的奖补政策。

  俗话说,春荒不要懒,防荒多生产。春耕备耕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我区为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新推出了一系列稳定粮食生产的奖补政策。

  农民朋友们!

  到底有哪些好政策呢?

  大家快来一起围观啊!

  一 奖补范围和对象

  从事双季稻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

  二 奖补项目和标准

  01、对种植早稻5亩以下的种植户,给予300元/亩奖励补助;对种植早稻5亩(含)以上的种植户,给予400元/亩奖励补助。

  02、早稻集中育秧奖补。对集中连片育秧秧田面积10亩(含)以上,能提供质量合格秧苗的,按2000元/亩给予育秧主体一次性奖补。

  03、对种植晚稻的种植户,给予200元/亩的奖励补助。

  04、对种植薯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的种植户,给予200元/亩的奖励补助。

  05、富硒大米认证奖补。合作社、粮食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申请并经区农办同意,经第三方认证机构(必须有资质)对生长过程自然富集而非收获后人工添加硒的大米认证合格且获得富硒大米认定证书的,和被评为富硒大米生产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个和3.5万元/个一次性奖补。

  06、鼓励农户购置《江西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中列举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本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给予购机发票价20%的区级农机购置补贴。

  07、落实水稻种植政策性保险。

  三 实施期限

  粮食奖补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别注意:对撂荒2年及以上的耕地取消112元/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助!!!

  农民朋友们!以上政策看完是不是已经开始拿起锄头加油干了呢赶紧春耕备耕吧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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