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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承租方如何更替?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2-01-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人才住房承租方更替”的问题,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

  咨询“人才住房承租方更替”的问题,

  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网友提问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在市中心申请到的人才配建房,租住人在承租期间更换了工作,有什么处理办法吗?可以直接更换承租方重新签署租赁合同还是需要退租再重新申请?

  谢谢!

官方回复

  赣州市住房服务中心 回复:

  网友您好!

  您咨询人才住房承租方更替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人住字〔2019〕3号)规定,人才住房承租人因工作调动,新入职企业(单位)仍在中心城区的,经新入职的企业(单位)盖章同意,可申请人才住房合同主体的变更。承租人不在中心城区工作,中断劳动合同的,用人企业(单位)应当在其办理离职手续前收回承租的人才住房,并在1个月内将腾退的住房交还给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

  特此回复。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3日

  回复时间2022-01-13 16:23:45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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