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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子女有房有车?撤销低保资格!

2021-10-13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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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户子女有房有车

  是否符合规定?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南康朱坊乡某低保户子女有房有车

  希望组织重新审查

  南康区“五型”办 回复

  朱坊乡于2021年9月27日接转办单后,即对您反映情况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朱坊乡胜利村村干部卢某英妈妈范*兰为贫困户及低保户有2个女儿,有房有车,希望组织重新审查范*兰低保享受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范*兰,女,家庭人口1人,丧偶,生育有两个女儿且二女均已外嫁,该户2013年被列为贫困户,2006年开始享受低保。大女儿卢*凤嫁于胜利村窝孜组张*财,生育一子,全家住在窝孜组一栋自建房中,在今年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二女儿卢*英嫁于胜利村楼背组邱*明,生育两子,家中有楼背组一栋房子、南康一套房子,有一辆皮卡车,卢*英自2020年8月任胜利村村干部。

  三、处理情况

朱坊乡2021年9月27日接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目前已初步了解情况,关于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基本属实,不符合享受低保的相关条件,后续朱坊乡将会按程序对该低保户进行动态调整予以清退。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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