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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事关重点整治房地产!江西八部门联合发文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

  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

  八部门联合印发

  《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明确在全省范围内

  开展持续整治规范

  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

  重点整治

  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

  物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视觉江西 邓和平/摄

  《方案》确定,本次整治范围包括4个方面: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整治内容主要有4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5种行为;房屋销售方面是否存在商品住房未落实“一房一价”制度、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17种行为;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等8种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获取收益等10种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城施策增加整治内容。我省将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并视情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公开通报、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管。

  《方案》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争通过三年整治,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在住房消费中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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