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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这里有指南

发布更新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廉洁章贡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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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是哪些?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信访举报方式有哪些?诬告陷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是哪些?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信访举报方式有哪些?诬告陷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天,廉洁章贡为您奉上一份实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4)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5)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

  (7)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

  (8)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补偿安置工作或者有关保障措施不满;

  (9)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关纠纷;

  (10)复员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社会救济等问题;

  (11)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

  (12)交通事故、户口管理等问题。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于第一类、第二类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的,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对于第三类所列事项,按照规定留存备查。

  二、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实名检举控告的办理

  1.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3.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在检举控告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

  4.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四、诬告陷害的查处

  1.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2.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1)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3)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4)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信访举报的注意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对于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如: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赣州章贡生态环境局等)的检举控告,请向有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2.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期间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3.检举控告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检举控告内容应言之有物,尽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4.检举控告人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六、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邮编341000

  (二)来访:请到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接待室(区政中心东楼101、103室)

  (三)来电:请拨打12388

  (四)网络:

  1.登录章贡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zgjw.zgq.gov.cn/,在举报专区栏目中点击“我要举报”或直接登录链接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zhanggongqu/

  2.关注“廉洁章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

  章贡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章贡

责任编辑: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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