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162套南康定向人才住房延期申请至3月12日!

发布更新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南康住房保障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关于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字〔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配租集中房源共162

  根据《关于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字〔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集中房源共162套(其中50㎡一居室52套、60㎡二居室45套、90㎡大二居65套),位于区迎宾南大道迎宾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二、申请条件

  二、申请条件(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集资建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住房等待遇的,且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南康城区是指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新区)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定向配租:1.在南康城区创业,或被单位(含区直、驻区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南康城区范围内工作或生活,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住房待遇及个别特殊人才的住房困难,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三、提交材料

  经区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结合申请实际,将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12日,有住房保障需求的人才,可根据《关于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字〔2020〕1号)文件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名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及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在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签署初审意见,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按户建立电子文件夹(用人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将全部申请材料和电子台账(文件夹)及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移送至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四、其他要求

  各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工作,为本单位承租人才建立租赁档案,要求承租人按规使用人才住房,不得转租、转借,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在人才住房的申请、使用、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区住建等相关部门举报(区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康区塔坳益民路和谐园廉租房小区内,邮箱:nkzfbz@163.com,联系电话:0797-6795390)。

  五、附件下载

  (一)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关于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2020〕1号)

162套南康定向人才住房延期申请至3月12日!

  (二)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南康区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

162套南康定向人才住房延期申请至3月12日!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