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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优化审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更新时间:2020-11-1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印发了《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实施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和环节,提高赣州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工程建

  近日,赣州市印发了《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实施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和环节,提高赣州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赣州市优化审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据了解,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是由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的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施工许可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审批方式。《通知》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审批事项进行了简化,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对各类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进行简化,推行各类审批事项“网上办”,实现审批全过程电子化流转。

  《通知》的适用范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办公、普通仓库和厂房等社会投资项目。其中,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以及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涉及城市重点地段项目、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重要节点的项目、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杨凤玉 记者 曾艳华)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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