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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官方回复来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网友在问政赣州赣州平台咨询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回复。官方回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标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

  近日,网友在问政赣州赣州平台咨询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回复。

  官方回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标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调整为15.8元/小时;赣县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小时。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赣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官方回复来了!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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