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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发布更新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南都市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江西日报讯记者万明报道: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明确垃圾分类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分工,明晰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城市生活垃

  江西日报讯 记者万明报道: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明确垃圾分类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分工,明晰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表明,到2020年4月底,信州区、德兴市、婺源县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其他县(区)于6月底之前完成方案编制;到2020年7月底,信州区、德兴市、婺源县分别完成6个党政机关、5个住宅小区、4所学校、2所医院以及1-2个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建成部分示范小区;德兴市、婺源县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力争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2年底,信州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别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德兴市、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万年县)以及有条件的县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德兴市、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万年县)和有条件的县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其他县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据悉,根据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大类,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所有垃圾将分类收运,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收集站点,环卫作业部门科学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建立健全专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优化以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

  除此之外,还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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