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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功能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出炉

发布更新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3月12日,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在完善设施补短板上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脏”“治乱

  3月12日,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在完善设施补短板上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堵”“功能修补”“生态修复”“特色彰显”“亮化美化”“治理创新”等8大行动、33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实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两年上台阶”。

  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品办字〔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十四届十次、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在 “一年大提升” 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2019年工作成效,加大完善设施补短板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确保实现“两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建设“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的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以生态修复、城市功能修补为依托,巩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功能修补、生态修复、特色彰显、美化亮化、治理创新”等行动,以完善设施补短板为重点,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 ”活动,努力实现城市功能与品质“两年上台阶”的目标,为“三年进一流”奠定坚实基础。

  (一)巩固治理成果,整治城市顽疾继续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脏、乱、堵等城市顽疾,全面推进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广告店招、防盗窗、架空线“蜘蛛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专项治理,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本性解决城市脏、乱、堵问题,保持干净、整洁、美丽、文明的城市形象。

  (二)推进设施建设,补齐城市短板加大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建设投入,按照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规划,围绕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加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项目,完善城市路网、公共停车等基础设施和文教体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垃圾环卫设施、海绵城市等建设,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城市设施,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实现城市功能与品质有效提升。

  (三)彰显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深入挖掘城市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因城施策,塑造特色,为城市功能与品质跻身全国一流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治脏”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城市街道路面、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治脏”行动,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

  1.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工作目标:城区道路见本色,临街建筑见底色,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 重点任务:(1)建立文明城市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洗城行动、“烟头革命”“以克论净 路见本色”“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等活动,加大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延长清扫保洁时间。(2)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率全市城区达80%以上,机扫率市中心城区95%以上、县(市)城区90%以上。机扫率主要考核道路路面5米以上(不含人行道、绿化带)道路清扫情况。(3)建立沿街建筑立面定期保洁机制,临街商店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各地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工作目标:全市所有城市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重点任务:落实《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驶出车辆冲洗、防尘抑尘洒水、物料裸土覆盖、暂不用地绿化(固化)“六个百分之百”具体举措,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工作目标: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重点任务:(1)全面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发挥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督管理作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2)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年底住宅小区100%具有有效管理模式(物业管理、单位直管公房管理、居委会代管或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模式)。(3)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制定印发《赣州市2020年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小区环境。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私拉乱接、乱贴乱画现象;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4)继续创建一批国内一流的示范小区。〔责任单位: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二)开展“治乱”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建筑风貌、市容秩序、违建临建、施工管理、背街小巷“治乱”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治理能力,打造文明、有序、特色的城市风貌。

  4.治理建筑风貌“乱”工作目标: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增强建筑风貌的协调性,体现建筑本体美。重点任务:(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优化建筑布局,科学管控建筑体量尺度,加强建筑风格管控,统筹协调建筑色彩运用。完成2-3条主要街道沿街立面整治。(2)继续开展架空线整治。落实《赣州市城乡线缆“线乱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干道规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路灯等户外缆线架设,年底前全面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架空线“蜘蛛网”现象,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改造。(3)制定印发《赣州市户外广告及防盗窗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城市户外广告整治、临街建筑可视防盗窗的整治,规范沿街空调围挡、店招、牌匾、标识设置。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现象。〔责任单位: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国网赣州供电分公司等〕

  5.治理市容秩序“乱”工作目标:市场繁荣,市容整洁,秩序井然,管理规范。重点任务:(1)按照文明城市常态化治理标准,继续开展占道经营整治。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全面消除占道经营现象。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规范夜市市场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2)按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建材、建筑装修材料、废品收购、二手车等各类专业市场,市中心城区落实《赣州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要求,开展各类市场建设。(3)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新建一批农贸市场,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改造,完成80%以上老旧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其中,中心城区新建7座农贸市场;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实现居民买菜“一刻钟”距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6.治理违建临建“乱”工作目标:完成城市建成区100%的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法依规拆除围墙、到期临建设施。重点任务:(1)高压推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存量违法建设累计100%查处的治理任务。(2)持续深入推进拆墙透绿、拆围拆临,完成80%以上围墙、临建拆除整治任务。对审批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地块,腾出用地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7.治理施工管理“乱”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城区道路开挖审批制度,规范道路开挖行为,消除“拉链马路”。重点任务:(1)落实《赣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内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道路挖掘工程审批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施工活动,打击违章开挖道路行为。(2)继续加强夜间施工监督检查和施工噪声管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8.治理背街小巷“乱”工作目标:完成60%以上的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进一步规范各类架空管线设置。重点任务:(1)完成60%以上的背街小巷整治提升。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重点实施背街小巷“两整、三改、四化”。(2)开展各类架空线管整治,整治率达到80%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5%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城管局、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国网赣州供电分公司〕

  (三)开展“治堵”行动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公交设施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和立体交通体系,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有效缓解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

  9.加强交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推进城市路网、场站建设,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市民出行效率。重点任务:(1)继续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路网布局,提高路网密度,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其中,中心城区新开工东江源大道快速路北延等7条快速路,抓好创业路等13条城市主干道、龙泉路等20条城市支路建设,新(续)建蟠龙、螺溪洲等6座跨江大桥和蓉江四路过江隧道;完成南河大桥拓宽改造一期。年内完成老城区16条道路改造工程及登峰大道改造工程,加快赣州北站与主城区、赣州西站、赣州黄金机场等功能区之间的框架路网规划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造“畅通城市”。(2)提升城市外连交通能力。机场建设方面,瑞金机场6月底前全面开工,将黄金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大余新城军民合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铁路建设方面,力争开工建设瑞梅铁路、长赣铁路,加快建设赣深高铁,兴泉铁路,力争赣郴永兴铁路、赣韶铁路扩能工程、南丰至瑞金铁路、赣龙厦高铁列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争取赣广高铁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高速建设方面,兴赣高速北延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寻乌至龙川高速、信丰至南雄高速,争取启动大余至遂川、赣州南至安远等项目前期工作。国省道建设方面,105国道中心城区改线一期工程4月底前实现半幅通车、年底全面通车,尽快开工323国道梅林大道至沙石公路改建项目,实施国省道升级改造449公里。继续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前期研究工作。(3)推进交通场站建设。新建一批城市客运站、交通换乘站等交通场站,对原有交通场站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赣州黄金机场、南铁赣州车务段、市发改委、赣州城投集团〕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全市各县(市、区)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到20%以上。重点任务:(1)依据《赣州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年)》要求,优化公交线路、站点布局,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达到15%。(2)新建一批公交枢纽场站、公交停车场站,合理布局建设公交港湾、公交站台,按照标准化、智能化要求,对老旧公交站台进行升级改造。(3)落实《赣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治理和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出租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治理行动,提高安全保障和文明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目标: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管理有力,交通秩序井然。重点任务:(1)大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打造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其中,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电子显示牌基本覆盖,有50%以上市区主干道设置交通诱导屏。(2)优化城市交通组织。进一步优化调整规范城市道路隔离栏杆和单行线设置,有5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规范设置隔离护栏,提高城市交通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3)继续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中心城区落实《赣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缓堵治堵实施意见》和《赣州市中心城区缓解机动车“停车难”实施意见》意见。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行驶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建立完善不文明行为奖惩制度,基本消除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和城市主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目标: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共享一批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应,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重点任务:(1)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规划》要求,新(改)建26个公共停车场,利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腾空地块等措施增加停车设施供应。(2)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50%以上公共停车场入口处或附近区域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路边停车位建立智能自动收费系统;大力实施《赣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0-2022)》,建设一批智慧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3)设置一批夜间限时间歇停车城市支路及开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停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赣州城投集团、赣州供电公司〕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积极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市政基础、污水处理、垃圾环卫、体育健身和应急保障等设施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设施,积极推进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扎实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基本补齐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重点任务:(1)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落实国家社会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行动方案。重大文体设施方面,建成投运市综合文化艺术中心,基本建成市现代会展中心,全面开工建设市全民健身中心,启动建设市“六馆一书城”。健康医疗设施建设方面,完成市中心血站改建工程项目、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力争基本建成市妇保院新院,开工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新院、市儿童医院、市肿瘤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等项目。城乡学校建设方面,加快实施全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41所城乡学校建设,其中中心城区 3 所续建普通高中基本建成,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2%。深入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新(改、 扩)建公办幼儿园119所,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2)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落实《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以社区为单位,统筹配建社区养老中心、卫生服务站、运动健身设施、智捷快递、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设施,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赣州城投集团等〕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重点任务:(1)依据城市给排水、强弱电等管线专项规划,完成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市二水厂三期工程和一二水厂管道连通工程;各县(市)年底全面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全部实现双水源供水保障;推动省天然气管网赣州段与全省同步,实现县县通长输管道天然气,基本做到新建道路地下管网全覆盖。(2)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保持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窨井盖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要设盲道。(3)完善既有道路地下管网设施,制定计划,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网不完善的既有道路实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继续做好老旧供水管网、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降低供水漏损率,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城市供水漏损率不大于10%,城市燃气普及率97%,县城燃气普及率95%(含)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国网赣州供电分公司、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赣州深燃〕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出水一级A提标改造,进水BOD浓度较2019年进一步提升。重点任务:(1)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地紧扣“三个基本消除”的目标,加快以污水截流、清污分流、雨污混接改造、清淤堵漏等为重点的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能力。3月底前,各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若低于100mg/l的,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2)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建设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完成年度18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3)强化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建立完善城镇污水排入排放设施许可制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16.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垃圾收运体系更加完善,新增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城镇垃圾焚烧达到50%以上,市中心城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1)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4月份投入使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于都、兴国、宁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推进龙南、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前期,优化市本级和信丰县、瑞金市垃圾处理厂管理运营。4月前完成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营,开工建设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厂,加快中心城区各区弃土场建设。(2)推进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为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奠定基础。(3)推进城市“厕所革命”,加快厕所革命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建设任务,同步加强公厕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完成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重点任务:(1)依据《赣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求,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城市公益性篮球场、羽毛球场及若干足球场,实现城市80%街道设有1处公益性健身场所(篮球场或羽毛球场),每万人拥有0.5块足球场,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建有2片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2)有效实施城镇绿道绿廊建设计划,新建一批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0.7公里以上。(3)完善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健身设施,“公园体育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

  18.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工作目标: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继续在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重点任务:(1)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改造项目,今年8月前改造完成,2020年13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改造完成。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进行改造。(2)明确重点。拆除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和改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重点对楼院、楼栋、楼道、楼顶破败杂乱面貌进行整治。因地制宜对小区道路、电动车充电、公共照明、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完善修复。(3)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力争在建设阶段取得更多成果。(4)严格落实棚改范围和标准、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调度考核,完成202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2万套。(5)继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在中心城区选择3个城市社区继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形成试点经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管理水平。重点任务:(1)全面建立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2)依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做好现有应急避难所的日常管理,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3)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地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0.加强开发区功能设施建设工作目标:按照城市建设标准,补足和完善开发区功能设施短板。重点任务:将开发区环境卫生、市政市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城市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补足开发区功能设施配套短板,大力优化开发区宜业宜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稳步实施城市山体修复、水环境修复、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做好“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打造山清、水秀、城美的城市形象,彰显赣州绿色生态特色。

  21.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工作目标:依据城区山体修复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城区山体修复。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林长制,依据山体修复专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全面开展城区受损山体的修复工作,加强对三阳山、马祖岩、峰山等中心城区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山体原有植被保护,种植乡土适生植物,恢复乡土植被群落。结合山体修复工程,推进郊野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22.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工作目标:确保黑臭水体不新增不反弹,推进滨水空间改造。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推进河湖“四乱”治理,因地制宜改造恢复自然岸线和滨水植被群落,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科学开展中心城区水体清淤,恢复部分原有池塘,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要求,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确保黑臭水体不新增不反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23.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工作目标:完成绿线划定并向社会公示,城市综合公园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无障碍设施和防灾避险等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土地90%绿化美化,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重点任务:(1)落实《赣州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2017-2030年)》,大力实施《赣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建设9个市民公园、38个小游园,基本实现500米入园;继续实施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加大公园广场的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无障碍设施和防灾避险设施等建设;开展增绿补绿行动,因地制宜推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2)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媒体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大树进城和随意更换行道树,严控大广场建设、过度景观化、搞形象工程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24.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依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区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重点任务:(1)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改、扩)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建筑与小区、河道水系治理等项目要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确保海绵城市面积占比达20%,其中中心城区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38平方公里以上。(2)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内容。(3)持续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逐步消除城市内涝。〔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强化城市设计引领,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和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建筑文化底蕴,传承时代记忆,打造城市文化名片。

  25.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目标: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重点任务:(1)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各县全部编制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初稿。(2)加强章贡区水东、水西组团风貌整体提升。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总体、专项和重点地段等城市设计,完善中心城区夜景亮化、绿地彩化等相关规划和设计编制。严格把控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加强住宅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3)继续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的城市滨水空间、特色风貌街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旅局〕

  26.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工作目标:完成70%的历史文化街区环境风貌整治,把街区打造成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重点任务:(1)开展城市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普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围绕打造“江南宋城”,加快推进郁孤台、姚衙前、南市街、灶儿巷、慈姑岭等5大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赣南路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修缮,宋城墙等3处文保单位的保护提升工作。(3)完成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环境整治,采用“绣花、织补”的微改造方式,持续提升人居环境;传承发扬阳明文化、客家传统文化,推广运用《赣南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研究》于城市设计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赣州城投集团〕

  27.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工作目标:加强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展示城市历史风貌,留住城市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重点任务:(1)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行动,摸清历史建筑家底。(2)开展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参照赣纺改造经验,推进章贡区赣州水泵厂、赣州纸厂等11处老旧工业建筑改造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坚持量力而行、适度原则,实施城市照明量化工程和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完善城市量化管理制度,提升城市内涵、美学美感。

  28.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工作目标: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坚持量力而行,不过度亮化,保持城区内大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达95%以上标准。重点任务:(1)继续实施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5%以上。(2)完成夜景亮化设计,实施重点区域亮化工程,其中中心城区完成重要广场、三江六岸等夜景亮化设计,实施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二期)。制定城市照明亮化管理制度,建立智能照明亮化控制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29.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工作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小品、雕像。提升改造一批城市步行、骑行系统。重点任务:(1)按照“精细秀美”的要求, 持续提升城市快速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在城市重要节点增设一批富有赣州特色的城市小品、城市家具等,充分体现赣州内涵和美感(2)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增设红绿灯路口遮阳雨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赣州城投集团〕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继续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彰显城市地域特色,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30.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制订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打造一批示范项目。重点任务:(1)制订全市物联网建设工作计划,并启动一批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2)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分年度建设智慧城市重点示范项目,扎实推进蓉江新区智慧城市“1411”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健康、智慧教育、智慧电梯、智慧水务、智慧消防等建设。(3)大力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新建商品住房配备智能化停车、安防、充电桩等系统,预留家居智能管理系统接入基础设备。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物业”的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创新物业管理新模式。(4)加快推广应用智慧水表。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成果,不断提高智能水表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赣州国投集团、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1.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工作目标: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执法水平明显提升。重点任务:(1)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全省市、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运行良好,数字城管APP充分发挥作用。(2)进一步充实管理执法力量。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2.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县城总数的15%以上。至少有1个县(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重点任务:(1)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强化省级文明城市评测考核和动态管理。(2)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功,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县城总数的15%以上。(3)制订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森林城市创建方案,完善创建机制,加强创建宣传,开展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

  33.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工作目标: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树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重点任务:(1)强化文明市民教育,发挥市民公约作用,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3)建立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制度,落实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措施,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4)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机制,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城市功与品质提升的实施主体,负责各自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2020年度考核办法,按照“一季一调度、年中一督查、年末一考核”的要求,组织调度、督查和考核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和考核情况,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

  (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和宣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重点报道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到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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