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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龙华:今年种粮还有这些补贴!速看!

发布更新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龙华乡春耕生产有关政策宣传单01抛荒耕地复耕有奖补对抛荒2年及以上的耕地复耕的,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种植早、中稻的,经验收合格后补助300元/亩的一次性复耕补助。02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有奖补(1)对种植早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1

南康龙华:今年种粮还有这些补贴!速看!

  龙华乡春耕生产有关政策宣传单

  01抛荒耕地复耕有奖补

  对抛荒2年及以上的耕地复耕的,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种植早、中稻的,经验收合格后补助300元/亩的一次性复耕补助。

  02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有奖补

  (1)对种植早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100斤/亩水稻配方肥、20斤/亩氯化钾物化补助;

  (2)对种植中、晚稻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100斤/亩水稻配方肥物化补助。

  03鼓励发展其他粮食作物种植

  鼓励农户在偏远山区,地力条件较差机械作业困难的耕地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同时利用冬闲田种植马铃薯,按112元/亩给予补助。

  04购置大型农机具享双重补贴

  购置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在农机国补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05鼓励统防统治服务

  组织开展水稻统防统治飞机喷施农药,按实际服务面积免费发放部分统防统治农药并给予10元/亩补助。

  06项目区种植水稻有奖补

  对2017、2018、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种植水稻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助种植户,用于土壤培肥。

  07弃耕抛荒无任何补贴,连续两年(含)以上将收归集体

  坚决制止耕地抛荒,从今年开始禁止弃耕抛荒。大力推进耕地流转,鼓励种植大户流转集中连片地块进行规模种植。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对继续弃耕抛荒的,经劝导无效,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地块经营权收归集体所有。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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