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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凡市外流入南康人员请主动到指定地点登记备案!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南康发布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外流入人员登记备案的通告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市外流入人员登记备案工作通告如下:一、从即日起,凡市外流入南康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到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外流入人员

  登记备案的通告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市外流入人员登记备案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市外流入南康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登记备案!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二、在南康区内接待过市外流入人员的,须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市外流入人员相关信息。

  三、对因未主动申报或拒不配合、故意躲避登记备案,编造虚假信息欺骗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造成疫情传染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赣州市南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即日起,凡市外流入南康人员请主动到指定地点登记备案!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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