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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

发布更新时间:2020-01-2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华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记者25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

  记者25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要求出入境人员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同时,提醒出入境人员在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等;如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此外,入境人员可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了解最新健康信息,如有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中国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记者郁琼源、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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